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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(一致性评价)
【药品名称】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(一致性评价)
【成成份份】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。辅料:羟乙纤维素(250H)、三氯蔗糖、苯甲酸、水蜜桃香精、纯化水。
【功能主治】 用于急、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、咳痰困难。
【规规格格】 10毫升:30毫克
产品说明书
重要信息:

偶见皮瘆、恶心、胃部不适、食欲缺乏、腹痛、腹泻,罕见头痛及眩晕等。其它过敏反应,包括过敏性休克、血管性水肿、荨麻疹和瘙痒。其它胃肠道反应和呼吸、纵膈及胸部不适,包括呕吐、消化不良、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、口干咽干。神经系统紊乱,如味觉异常。


用法用量:

口服。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: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-3天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;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,一日2次。12岁以下的儿童:6-12岁儿童:每次5毫升,一日2-3次;2-5岁儿童:每次2.5毫升,一日3次。 本品开启后,可采用本品配备的带刻度取液器量取药液,剩余药液应继续存放于瓶中并盖好胶塞保存,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8小时。


注意事项:

1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
2.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3.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4.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(如右美沙芬等)同时使用,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。

5.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,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,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、咯痰的原因,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,应及时就医。

6.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
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12.据报道,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,如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(TEN),与祛痰药(如盐酸氨溴索)用药时间相关。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/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。此外,在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或TEN的早期阶段,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,如发烧、身体疼痛、鼻炎、咳嗽和喉咙痛。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,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。因此,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,应立即就医,并停用本品。



禁忌:

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生产企业:

企业名称: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黑龙江省庆安县东城区

邮政编码:152400

电话号码:0455-4347755

传真号码:0455-43133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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